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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50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学校下达计划、生源及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免生已完成复试、拟录取,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院指定地点完成复试。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江南大学缴费平台交纳复试费(80元/生),复试报到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应届生学生证及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及复印件,已获学位考生的学位证及复印件;

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可毕业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境外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

5.在校成绩单;

6.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模板下载);

7.复试费缴纳凭证。

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其中至少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

(六)学院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八)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考核:考核内容为《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知识点,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成绩、拟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②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③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复试完毕,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学后参加入学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六、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细则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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