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系党支部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进行相互交流学习体会,会议由二系支部书记徐礼红老师主持,校党委副书记周小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副院长章兴鸣与二系的全体党员一起参加了此次会议的交流。
通过前期的学习,党员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大家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多位老师做了主题发言。首先是支部书记徐礼红发言,她认为在党的十八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在此基础上更加突出体现党纪“从严”,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二是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三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接着是徐玉生教授发言,徐教授主要阐述了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有些方面法律和纪律发生打架,没有执行力,强调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强调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管理,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公仆意识,让《准则》和《条例》真正落实到位。第三个发言的是王平一副教授,他主要从当前社会政治生态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态谈起,认为当前社会政治生态有恶化的风险,有的方面得了“软骨病”,非治不可,需要净化和重构政治生态,只有重抓党内政治生态才能带动社会风气的改善和净化。接着,侯勇博士发言认为《准则》和《条例》强调底线思维,强调修身齐家,强调正面倡导,立德为范,认为《准则》和《条例》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来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刘艳博士谈到依法治权,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明确党政关系。蔡瑶博士提出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下今后如何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的问题,对此,申端锋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申教授认为习主席最近强调的党校姓党很及时很有必要,今后就是要通过抓党风推进民风和社风的建设,同时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问责。在主题发言后其他党员也进行了简短的发言,陈绪新教授和章兴鸣副院长都分别谈到了关于社会治理的科学性以及治理的的理性原则等多方面的问题。
最后,周小浦书记做了总结讲话,周书记认为通过交流很有必要,大家都受到启发,而且刚才大家谈到的关于政治生态、科学问责等方面的问题今后可以作为重大研究方向,同时周书记强调指出《准则》是自律,《条例》是他律,《准则》和《条例》做到了抓住重点精准反腐,意义重大。
通过学习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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