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暂行办法
第一条 竞赛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使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在教学实践中增长才干,展示才华,增强竞争意识,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使优秀青年尽快成为我院的教学骨干,学院将每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评比和组织工作。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评委会负责竞赛评审工作,并将评比情况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报。
第三条 参赛人员资格
凡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在岗助教、讲师原则上都应参加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第四条 竞赛规则与组织程序
1、各系积极组织青年教师自愿报名、填写“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报名表”,并负责审核、认定申请人参赛资格。
2、“评委会”以随堂听课的形式组织比赛。
3、参加竞赛的教师须提交最近一学期所授课程的教案讲稿、教学大纲、参赛学期教学日历,供评委会审查。
4、竞赛安排在秋季学期进行。
5、竞赛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由评委会对竞赛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和相关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6、院评委会根据参赛者竞赛情况,以及参赛者平时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向学院推荐参赛者的获奖等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第五条 奖励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奖项分为: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等三个等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