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江大工(2012)2号
关于授予物联网工程学院等8家学院(单位)“模范
(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决定
近年来,我校各级分工会按照校党委《关于印发〈江南大学二级“教工之家”评审标准〉的通知》(江大委(2008)16号)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模范(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工作,努力把二级教工之家建设成为教职工的温馨之家、学习之家、有为之家,为建设和谐学院(单位),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了贡献。根据校工会工作部署,2011年继续开展二级“模范(合格)教工之家”的申报考评工作。在自查自评;民意测评;考评组深入学院(单位)听取教职工对分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反映;听取申报学院(单位)的汇报并进行考评打分;现场检查考核,看场地、设施;查阅工会工作台账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报党委同意,决定:
一、授予下列学院“模范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物联网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商学院 化工学院
数字媒体学院 国际教育莱姆顿学院
二、授予下列学院“合格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学院分工会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使建家工作在内涵上不断加深,在形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江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2月27日